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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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6年度河北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创新案例征集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4-14 10:17:03 浏览次数:
各单位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部署,适应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新形势,鼓励全省高校广大思想政治工作者解放思想、开拓进取,创造性地做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展现当今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取得的丰硕成果,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决定开展2016年度河北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创新案例征集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各单位各部门在思想政治工作内容、形式、方法、手段和机制等方面的创新工作项目实例。
    二、评选条件
    (一)申报案例项目要坚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进一步深化对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学习与贯彻,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提高广大师生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为建设全面小康的河北、富裕殷实的河北、山清水秀的河北提供强大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
    (二)申报案例项目要努力做到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继承和发扬我党思想政治工作优良传统,紧密联系新时期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实际,特别是青年教师、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实际,开拓进取、大胆创新,有较强的时代感。
    (三)通过创新案例的推广和实施,激发了思想政治工作的生机和活力,对促进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发挥了统一思想、凝聚力量、化解矛盾、理顺情绪、激励奋斗的重要作用,在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等方面有明显成效,项目创新成果在校内外产生了较大影响。
    (四)案例项目具有一定的前瞻性、理论性和推广价值,并以项目论文形式进行了理论概括和总结。
    (五)案例项目能够坚持立德树人、德育为先,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指导,引导学生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培养学生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的良好品质。能够创新思想政治工作形式,丰富思想政治工作内容,不断提高思想政治工作的吸引力和感染力,增强思想政治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评选、奖励及申报办法
    (一)由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设置三个奖项,其中一等奖5个、二等奖10个、三等奖20个。为项目带头人(1人)、主要贡献者(不超过3人)颁发证书。
    (二)向省委宣传部推荐“全省思想政治工作创新案例奖”候选项目。
    (三)填写“河北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创新案例申报表” (见附件)1份,于2016年9月20日前报院宣传部,同时报送电子版申报表。
 
联 系 人:张 琪
联系电话: 0311-85337561
电子信箱:hbtyxyxcb@sina.com
 
 
 
 
 
 
 
 
 
宣传统战部
2016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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