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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回头看”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5-13 10:56:58 浏览次数: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单位、各部门:
5月12日省委活动办下发了《关于对全省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教育、听取意见工作进行“回头看”的通知》(冀群组发〔2014〕43号),现对第一环节“回头看”的有关工作的通知如下:
1、“回头看”活动严格按照冀群组发〔2014〕43号文进行,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和党员领导干部要对文件要求的“回头看”主要内容中规定的4个方面、20项内容,结合本单位和自身实际,进行逐项对照,深入检查,举一反三,认真开展好自查。
2、在认真做好自查,查漏补缺基础上,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形成自查报告(纸质材料加盖公章,同时上交电子版)务于5月15日(周四)11:00前报组织部。
3、结合“回头看”做好查漏补缺工作。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结合“回头看”,对第一环节工作进行全面回顾、认真梳理,要对照中央领导和省委活动办指出活动中存在的“有些单位和领导干部表面上热热闹闹,实际上走形变味,以形式主义反对形式主义”、“认识不到位、责任落实不充分;学习教育重形式、轻效果;征求意见不深入、聚焦“四风”不集中;工作措施大而化之、华而不实;解决问题虚晃一枪、避重就轻”等问题进行逐一对照检查,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同时举一反三,排查类似问题。对发现问题和不足,按照缺什么补什么原则进行补课;对没有落实或效果欠佳的问题要追根溯源,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充分完善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各项工作。
4、全面系统做好活动第一环节阶段总结。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对活动第一环节开展情况进行系统全面的阶段性总结,对本单位(部门)第一环节活动中的措施、典型、特色、亮点、成效和创新载体方面的工作的做法和经验进行提炼和总结,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第一环节工作总结(纸质材料加盖公章,同时上交电子版)务于5月15日(周四)11:00前报组织部。
5、提出开展第二环节工作的申请。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在总结和自查基础上,做好对本单位(部门)第一环节的评估工作。评估合格的由基层党组织提出开展第二环节工作申请,报学院活动办批准。
冀群组发〔2014〕43号《关于对全省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教育、听取意见工作进行“回头看”的通知》及《关于全省开展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查摆问题、开展批评环节的指导意见》附后。
 
学院活动办
2014年5月12日


附件1、关于开展“回头看”工作的补充通知20140512 
附件2、关于抓紧时间进行“回头看”工作的通知2014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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